“大人”这个称呼在古代中国用来指代官员,其演变过程融合了文化、社会和语言的多重因素,主要有以下几方面原因:
一、字面本义:尊称地位崇高者
“大”在甲骨文中像张开双臂的巨人,引申为地位崇高、德行深厚、年长尊贵之人。古代社会以“大”为尊(如“大禹”“大王”),与“小”(平民、晚辈)相对。
此处“人”并非泛指,而是强调特定身份,类似“圣人”“贤人”的用法,组合成“大人”即指 德行与地位兼备的尊者。
二、文化根源:儒家伦理与政治哲学
《周易·乾卦》:“大人者”,与天地合其德,与日月合其明。” 指德行通天的圣贤。
《孟子·离娄上》:“大人”者,言不必信,行不必果,惟义所在。” 强调道德高度。
这类语境中的“大人”最初多指理想化的统治者或贤哲,后自然延伸至官员。
儒家思想中,“君子”是道德楷模,“大人”更侧重**地位与德行的结合。官员作为治理者,被期待兼具二者,故以“大人”尊称。
三、父母官”观念的投射
古代官员常被视为民之父母(如“父母官”),百姓对官员的尊称类似对家族长辈的敬意。
例:汉代已有称官员为“大人”(《汉书·高帝纪》载刘邦称父亲刘太公为“大人”),后逐渐用于官场。家族中称父亲、祖父为“大人”(如《史记·项羽本纪》中范增对项梁说:“事成犹得封侯,事败易以亡,非大人之计也。”),这种尊长称呼被移植到象征权威的官员身上。
四、从泛尊称到官职特称
汉代至唐代:“大人”多用于称呼父祖或高德者(如《后汉书》中称名臣李固为“李公大人”)。
宋元以后:逐渐专指官员,尤其明清时期成为对地方长官(如知县、知府)的通用尊称。
清代规定:百姓称州县官为“大老爷”,其属吏则尊称为“大人”。
随着官衔泛滥,低阶官员(如七品知县)也被泛称“大人”,成为官本位文化的典型符号。
这一称呼不仅是对职位的认可,更暗含对官员应具备德行的期待——尽管现实中常沦为权力崇拜的符号。当您下次在古装剧中听到“大人”时,不妨想象这个词背后两千年的文化沉淀:从《周易》的圣贤理想,到县衙门口的躬身行礼,一个简单的称谓,承载的是古代中国对权威的理解与塑造。返回搜狐,查看更多